色彩风格

鹤峰:“行政+检察”,防范于未“燃”

【字号:    】        时间:2022-05-13      

 5月7日,鹤峰县检察院会同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经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召开燃气安全联席会议。

 


 

会上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通报了鹤峰县检察院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共同推进燃气安全治理工作进行磋商。

 

据了解,今年1月以来,该院在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燃气公司存在站点内无明显禁烟、禁火标识,液化气充装登记不规范,燃气配送运输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遂于3月底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促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研究部署,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整改,对液化气站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站点添加安全标识标牌,规范液化气充装登记和配送运输,排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检察建议中涉及的3家液化气站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形成日常联络和情况通报机制建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并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引导,确保燃气安全防范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