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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文明创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字号:    】        时间:2022-04-27      

鹤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研究部署,把“党建+”模式融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促使党建工作与文明创建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一、强化统筹规划,提升创建水平。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制定《2022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把创建目标、内容、措施和要求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各支部,不断完善“党建+文明创建”机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3次,支委会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3次,定期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工作。完善了党组总揽、政治部协调、创建办主抓、各部门各支部各司其职、干警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三是加强创建考核。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自我加压,常抓不懈,将文明创建与机关党建同考核,对照阶段创建目标和要求,做到月检查,年总结,自查自纠,抓差补漏。


二、强化工作举措,形成创建合力。一是聚焦思想阵地。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利用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各类集中学习30余次。推行“1带N”支部工作法、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工作模式”,夯实创建基础。二是聚焦文化阵地。建立“互联网+文明创建”模式,利用官方微信、门户网、电子大屏,宣传创建成果,弘扬文明风尚。开展运动会、联欢会,举办道德讲堂、开展争当文明部门(个人)、业务标兵等活动,凝聚人心,焕发活力。编制《文明创建知识口袋书》,把文明创建要求转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三是聚焦联建阵地。结合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加大与社区联建力度,为群众办实事23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联建志愿服务活动16次。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将文明创建与创先争优活动、节约型机关创建等相结合,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强化成果转化,激发创建活力。今年1月被县委授予“红旗党支部”,3月入选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