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记责任,将司法改革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
习总书记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鹤峰县院是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院党组始终牢记职责使命,高度重视,把司改试点工作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是牢牢把握司法改革的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将司法改革的部署安排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次向州院和县委汇报,争取领导的最大支持。并带领司改工作专班多次参加州县两级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议,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真正把上级关于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改革的具体实践中。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形成改革共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仔细解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让广大干警看清改革有挑战,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院的要求上来。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研,把握实质,夯实改革基础。从组织上予以保障,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张国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下设财务统管、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三个工作专班,分别由程楚凡、刘玉清两位副检察长分块负责相关工作。今年2月,司改工作专班到重庆渝北、武隆和湖北随州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当地司改情况,并电话与上海等地司改试点单位取得联系,通过机要通道和内网邮箱书面了解他人改革经验,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稳妥,平稳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设置司改公示栏和司改建议意见箱,对司改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准备充分、细致、全面,过程严格、严密、规范、有序,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继续深化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鹤峰县院作为全省第二批、恩施州唯一进行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的试点院,按照省、州两级院的部署和要求,顺利完成内部整合改革,已经运行两年多,各项改革配套机制日趋完善。本次司改,省院对五部职能重新进行设计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鹤峰县院将严格按照省院批复方案,进行调整并落实到位。
二是完成财务省级统管各项工作。通过对2011年至2013年三个年度县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和分析测算,结合检察机关的发展态势,预算出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指标,并充分与县财政和省院沟通联系,争取到充足的经费保障指标1066万元。
三是召开党组会反复酝酿,并向省州院专家多次咨询,经过十余次的修改完善,形成《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省院已批复,形成《鹤峰县人民检察院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检察官工作实施方案》,《鹤峰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上报省院,等待审批通过。
四是按照司改方案,全面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各项工作。从6月29日接到省院通知,到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宣布改革日程、申报各类人员、迎接考核、组织考试、竞职演讲、业绩考察、结果公示、大会宣布及配套机制建设,仅在短短一周内全部完成。全院干警全程参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首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对干警基本信息更新核对,将人员及编制情况上报省院。
其次,严格按照程序对入额检察官和书记员组织统一考试。除班子成员外,符合入额检察官条件的干警12人,员额10人,符合入额书记员条件的干警10人,员额4人,均有较大竞争空间。符合条件的28名现任检察官中,6人支持改革,主动放弃申报入额检察官,经班子会议审核,其余22人通过资格预审,6月22日,参加了全省首次计入检察官员额考试。参照首次计入员额检察官方案选任员额书记员,6月30日上午,本院对10名申报入额书记员的干警组织统一考试。当天改卷后将成绩在司改公示栏予以公示。
第三,根据省院《关于首次计入员额检察官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民主测评、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并量化计分。邀请县人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7名代表及1名律师组成评委组,6月30日下午,申报入额检察官、书记员干警在本院六楼会议室分别从得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竞职演讲,评委、班子成员、干警现场打分。当晚,每部抽调1人与综合管理部干警组成业绩考核工作专班,根据申报人员自行呈报的业绩结合综合管理部统计数据,按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事项完成情况、近3年工作在全州考评情况、办案数量、廉洁自律情况、表彰奖励情况、在国家、省、州级重点主流媒体发稿情况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计分,形成多项计分表格,综合考试成绩算出每名申报入额检察官、书记员的干警总成绩,进行排名并公示。
第四,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组对司改的领导。经过一天的核对、复核,干警对公示的成绩心服口服,7月2日,召开班子会议,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确定计入员额检察官、书记员名单。并充分考虑个人志愿、司法考试情况、原任职岗位、个人专长、各类人员比例等确定了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技术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名单。鹤峰县院政法专项编制54人,现有在编人员48人,除10名班子成员以外的检察官10人,按1:1.1的比例呈报省院11人;检察官助理10人,占18.5%,员额16人,预留6人;书记员4人,占7%;技术人员2人,占3.7%,法警6人(其中1人年后退休)占11%。所有类别人员均有两套方案,若方案有变,能进能退。现已准备好所有人员分类管理资料,只等省院通知,可立刻上报。
五是贯彻落实司改精神,探索司改配套机制和检察官责任制。7月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班子成员、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拟呈报的检察官、牵头负责人参加会议,回顾工作找不足,探索机制建设。突出主业主责,初步确定工作目标考核与办案津贴挂钩、办案目标与评先表模挂钩的司改配套机制。
三、把握关键,始终加强队伍建设。
鹤峰县院为适应队伍建设新常态,采取“物理治理+”模式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人脸识别”签到硬化考勤制度,设立电子阅览室强化网络管理,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干警出勤与加班补助、干警业务档案整理与档案奖挂钩,一系列物理治理构建队伍建设底线;同时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守讲树”、“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三严三实”等专项教育实践活动,提升综合素质,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比说比写、读书交流等活动,争做“两为”干部,教育、激发活力,树立正能量;推行随机组合督察专班予以监督巡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政治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检察队伍的政治灵魂和核心要求,是履行职责使命的根本保证。通过会议强调、班子成员正确引导、学习教育等形式,培养干警良好的政治品质。在改革中,有的干警可能面临着职务变动,但不管处于何种岗位都是要保持勇于担当、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一种干事创业、时不我待的工作激情。资深检察官孟似虎主动放弃首次进入员额检察官机会,用心从事检察宣传工作,今年4月他撰写的《大山之子》获得中国检察官文联、中国散文学会组织“中国梦-我的检察官故事”征文纪实散文作品优秀奖。
二是按照“业务过硬”的要求,切实提高能力水平。业务过硬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是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必备条件。严格执行省院党组提出的“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的办案禁令、规范执法“24项任务”的倒逼机制。采取五大举措助推年轻干警成长,即要求全院干警每周轮流领学、40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年底进行比说比写履职演讲,同时推行轮流接访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多岗位、多角度的轮岗锻炼,提高干警的法律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批捕公诉部在对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审查起诉过程中,敏锐发现周某的寻衅滋事行为致使国家财产遭受了比较大的损失,遂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对周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公益诉讼。
三是按照“责任过硬”的要求,树立敢于担当的优良品质。将业务工作、综合性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检务督察、综合督办及一票否决及时到位,不断培养干警的责任和担当意识,不断培养干警的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确保所办理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今年5月在对社区矫正进行专项监督时,发现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履行社区矫正职责,自制虚假资料予以应付,遂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司法所立即纠正,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纪律处分。
四是按照“纪律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通过一周一次集中学习、一旬两次检务督察、一月一次回头看等制度加强纪律教育和各项工作纪律的落实,确保干警遵守铁规禁令,牢牢把握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养成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自觉遵守司法规范的优良品质,突出纪律的刚性约束,对违反纪律者一律依纪处分。
五是按照“作风过硬”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履行职责的满意度。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在执行中不断深化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以持续的作风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对“两个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并予以落实,明确违纪行为责任范围和追究顺序,用实际行动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文明、规范、务实为民的精神风貌。今年4月,通过办理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向某合同诈骗案,挖掘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向县委呈报后,得到王小平书记的充分肯定和签批,并对鹤峰县委县政府2015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促成对原有实施方案进行了重大调整。
四、“两抓两促”,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坚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批捕起诉工作:本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件51人,其中批准逮捕33件51人,不批准逮捕2件3人,追捕漏犯12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人,提前介入侦查案件3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0件66人,提起公诉29件37人,因刑事和解不起诉1件1人,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件,证人出庭2件。对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
职务犯罪侦查及预防工作:坚持有案必办,初查职务犯罪线索6件,立案3件3人。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讲座6次,预防调查1次,发检察建议3份。
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开展环境资源整治专项监督活动,效果良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8人,监督撤案1件1人,办理两法衔接案件1件,追捕漏犯12人,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并重点对强制措施使用、证据收集、涉案款物处理等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办理监督案件8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监督19件19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1件1人,开展监外执行检察10件10人,发现虚管7人,发检察建议25份,发现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州院转办民事诉讼结果监督案件6件、行政诉讼结果监督案件2件,审查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3件,审查执行监督案件16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0件。
案件管理工作:所有来信来访均在受理接待中心一个窗口进,一个闸门出。1-6月,受理来信来访45件,电话网络信访17件,按规定予以分流和解答;办理司法救助2件;统一接收移送审查批捕、起诉案件共100件,统一接收法律文书114件,向办案部门发送流程监督2件,信息公开22次,程序性信息公开148条,组织重要案件信息发布3次,对外公开法律文书34份;办理人民监督员建议意见10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6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活动12次,走访联系代表委员23人次;司法警察执行拘传、拘留等6次24人,押送、提解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4次85人。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司法体制改革酝酿时间较长,在我省一至没有实质性实施,普遍等待观望心理对工作有一定的影响。人员分类管理几乎对所有干警造成心理波动,影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二是纪检组长不能入员额检察官。
三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薄弱环节,查办案件能力有待提升,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有待挖掘。职侦工作压力大,干警普遍有畏难情绪。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按照省院方案要求,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折不扣地将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司法改革工作落实到位,争取出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同时争取县委解决几位科员检察官的副科级。
二是进一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守、讲、树”、“三严三实”等专项教育实践活动,力争执法能力、业务水平、纪律作风、综合素质有新改变。
三是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本次会议后,党组将专门坐下来与职侦干警共同研究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想办法,出措施,走出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低谷,力争预防工作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