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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9-12-29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 年,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诚履职,务实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职尽责
深入贯彻“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办案与监督相统一、“四轮驱动”的检察新理念,积极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531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994人,不批准逮捕57人,提起公诉95184人,不起诉1124人。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在办理涉毒案件过程中,通过检察官会议提前梳理不同案件间的关联信息,在批捕阶段即向侦查机关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侦查,办理涉嫌毒品犯罪案件1217人。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11人;在司法办案中注重深挖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秉承“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的司法理念,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对一起被追诉为故意伤害的案件,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惩恶扬善、弘扬正气。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遵循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审查起诉环节促成96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办理监督案件12件,有效解决了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讯问合法性核查等监督案件115件,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以及被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监督案件7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在诉讼监督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共发出诉讼监督类检察建议书13份,采纳率为100%

依法拓展公益诉讼。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8件,同比上升112.5%,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案件24件,督促县内4处生活、建筑垃圾清运处理2000余吨,督促恢复耕地、林地22.16亩;办理食品药品领域诉前案件7件,重点关注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办理文物英烈领域中的国家级、省级、州级文物单位保护诉前案件7件,相关部门迅速启动了抢救和保护措施,加大对鹤峰红色革命遗址和历史文化记忆的守护力度。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回应人民期待

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主动融入鹤峰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最揪心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扫黑除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主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案件954人、涉恶案件73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47人,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12人。成立由检察长挂帅的8人办案组,集中力量办理中央扫黑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4·11”涉黑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中涉黑涉“保护伞”主案于今年1112日在鹤峰县法院开庭审理,历时四天,指控有力,22名被告人中有20人认罪认罚,效果良好、影响深远。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始终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结合,在三大攻坚战中贡献检察力量。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帮扶工作,为缓解突发旱情,投入资金5万元用于寻找水源、添置设备、铺设管网,缓解群众的燃眉之急。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妥善办理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司法救助案件,落实救助资金5万元。与帮扶村联合举办文体联谊活动,拉近距离、增进情感,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运用新媒体平台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严厉惩治妨害金融秩序犯罪,做到守土尽责,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其中一起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的集资诈骗案件正在办理中。

注重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努力做好“未检”工作,共受理审查未成年人案件819人,其中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66人。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1件,相对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3人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调查13人次;在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的公诉意见中提出职业禁止令适用意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会同县教育局建立鹤峰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检察长、副检察长受聘担任部分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努力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严格贯彻“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司法公正与善意,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415人,其中一起持续十余年的涉检信访案件得以成功化解,获得当事人肯定和社会好评。

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打造过硬队伍
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导带头学、支部活动集体学、网上平台自主学等方式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遵守党章党规的明确规定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明确要求,主动把党章、党规的基本要求作为日常工作、日常建设的遵循,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强化意识形态管控,院党组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管控体系,强化涉检网络舆情等意识形态风险点的分析研判,严格把关对外信息发布,规范干警的网络行为。

持之以恒强能力。加强青年检察官培养,扎实开展业务轮训,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省州县各类业务培训234人次;做好“学员即教员”工作,外出参训的干警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上“讲台”当“教员”,向全院干警传达所学内容。发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鼓励支持检察人员参加业务竞赛、开展理论研究,干警撰写的两篇稿件分别获全省优秀检察故事奖、湖北检察好新闻二等奖,一名青年干警代表恩施州检察机关在全省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上交流发言。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以劳动节、国庆节、重阳节等为契机,组织劳动体验、知识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一名干警荣获恩施州“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一个内设部门获评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

全面从严抓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积极配合上级院做好巡视巡察工作,严格整改落实上级院巡视组反馈意见。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向全院干警延伸工作机制,把讲政治、守纪律要求落细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廉政谈话153人次,引导干警常怀敬畏之心,正确对待权力,做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落实本院综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派出纪检组监督,定期集中学习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真正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四、坚持以接受监督为保障,规范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监督,才能用好法律监督职权,才能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才能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司法。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树立“整体质量意识”,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倒逼司法办案质量提升,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利用智慧案管软件和流程监控,将业务数据研判和提示通报相结合,定期向检察官通报案件办理进度、预警办理时限,严控程序性事务案件化、程序性监督案件化,杜绝司法资源浪费。严格落实各类人员业绩评价机制,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把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成果落实好、巩固好、发展好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赠阅报刊、推送新媒体报道,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庭审旁听等方式,主动通报工作,诚恳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和重要工作座谈会,加强沟通协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及其他司法活动,保障其充分行使监督权力。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运用检务公开网络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11条、法律文书159份;建设好、运用好多个新媒体宣传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2127条,累计点击量超过71万次。结合重要节日主题策划“检察开放日”活动,共有50位各界人士代表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围绕“三个先进县”“五个鹤峰”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鹤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第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政治立场更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紧密联系检察职能,把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第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更主动。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坚持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二是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通过依法办案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倾情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通过监督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要求,在法律适用上切实做到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四是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畅通与县纪委监委之间的沟通衔接机制,扎实做好职务犯罪案件检察环节相关工作。

第三,更新检察监督理念,业务发展更均衡。一是通过办好办精案件,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优质高效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二是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与检察办案的关系,实现监督要精准、办案要优质。三是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真正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四是集中精力补短板强弱项,结合平台建设,畅通案源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化解涉法涉诉争议纠纷;结合风险防控,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统筹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稳中有升。

第四,建设“四化”检察队伍,工作作风更务实。一是按照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压实压紧各类人员责任,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员额检察官责任。二是持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工作实践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更精准的解决能力短板和弱项。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院党组要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保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状态,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