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峰检察院育亮点、出特色、创品牌,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创建就是抓整改,抓创建就是抓提高”的理念,紧密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奋斗目标,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形象。
据了解,该院自2001年申报县级文明单位以来,一代代检察人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弘扬法治文明精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先后创建成县级文明单位、州级文明单位,2012年又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近年来,先后获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北省“巾帼文明岗”、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并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张启纯、全省改革先进个人刘玉清、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王伟丽等先进典型。